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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清洁卫生管理规定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作者:学生工作部(处)栏目:规章制度发布时间:2019-09-25 00:00阅读: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清洁卫生扫除、检查时间及检查人员

(一)清扫要求:各班级每天要安排专人(值日生)打扫寝室、教室、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并注意保持。周一和周四安排大扫除。在学院开展重要活动时,各班级还要安排专人对公区清洁卫生进行协助清扫。

(二)检查时间:宿舍每天上午;教室每天晚上。

(三)检查人员:系学生会寝管部、生活部,宿管会、院学生会、学生公寓管理员、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工作部(处)。

第二条  教室及教室周围公区卫生评分标准

(一)地面洁净,无积土、无痰迹、无纸屑、果皮、烟头等杂物,天花板无蛛网。(30分)

(二)墙面无污迹、无乱写乱画,无乱贴乱挂。(15分)

(三)桌凳干净,摆放整齐,灯具无灰尘。(15分)

(四)黑板、门窗、讲台明亮干净,板报整洁美观。(25分)

(五)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垃圾箱(桶)内无垃圾。(15分)

第三条  宿舍卫生评分标准

(一)室内地面干净、见本色,无瓜壳、果皮、纸屑、烟头、痰迹和积水,无垃圾堆放,天花板无蛛网。(20分)

(二)室内桌椅干净,书籍、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床位按规定摆放。(20分)

(三)床上用品、衣物要叠放整齐有序,统一方向摆放,床上无杂物和脏衣服堆放。(20分)

(四)家具、门窗及灯具干净明亮,墙面干净无污迹,无乱写乱画、乱贴现象。(20分)

(五)卫生间干净、无异味,清洁工具、架上物品摆放有序。(20分)

第四条  公共区域卫生评分标准

(一)每学年9月份开学,公共区域由院学生会生活部按各系人数的多少划分区域大小。平时的打扫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临时通知打扫时各系必须按区域认真打扫。

(二)地面洁净,无纸屑、果皮、杂草等杂物。(35分)

(三)花台内无白色垃圾、枯枝败叶等。(35分)

(四)瓷砖擦试干净。(30分)

第五条  检查时未开门或未打扫者视为0分,同检查人员无理取闹或故意为难者扣该班周平均分20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按《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得分在95分及以上为最清洁;得分在85分及以上为清洁;得分在85分以下为不清洁。

第七条  寝室清洁卫生成绩即时公布,班平成绩作为年度评选最佳文明班级条件之一,个人的清洁卫生成绩,纳入素质学分考评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之一。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