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2023年2月21日,机关第三党支部在厚德楼南侧二楼会议室(机关第三党支部党员活动室)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龙学军主持。

根据支委会会前安排,会议分别由支委纪检委员、保卫处处长彭勇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由支委统战委员、院团委书记王可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支部书记龙学军领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党支部书记龙学军在总结时指出,要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上来,统一到党章上来,统一到学校中心工作上来。
龙学军还进一步强调,新修订的党章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刻把握党章的核心内涵,并把党章作为行动指南,把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员义务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为学校“双高”工作和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与会同志纷纷表示,将继续全面学习和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党章,自觉将理论学习与自己的本职岗位工作相结合,积极参与学校“双高”工作,为高职教育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