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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中职(中专)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有效的加强对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政治思想和学业水平,依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档案的管理

各教学系(部)应有专人负责中职(中专)学生档案的组建、收集、整理和发放工作。

第二条档案的内容:

(一)中专生、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大专学生的原始档案中的录取信息材料由招生就业处提供,各教学系部组建和保管其档案。

1、新生原始档案的组建由各教学系部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普通中专学校考生登记表,组织学生认真填写。

2、体检表(学院附属医院)。

(二)档案的其他内容

1、中专毕业生登记表由各教学系(部)到学生处领取(一人两份)。学生填好后,签注小组、班委、班主任意见,交学院办公室盖章。一份装入学生档案,另一份由教学系(部)按班级收齐,统一交学院档案室存档。

2、中专生的成绩单由各教学系部或教务处按班级提供。

3、中专生的毕业实习鉴定表由各教学系部到学院教务处领取(一人两份)。学生实习结束,由实习单位签注意见,教务处盖章后返回,一份由各教学系部存入学院档案室,一份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资料由各教学系部、学生工作部(处)提供。

5、共青团员的所有资料(入团申请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资料)由各教学系部团总支、团委按班级提供。

6、中专生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等资料由各教学系部党总支提供。

7、中专生的处分材料由学生工作部(处)提供。

8、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材料由各教学系部及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中专毕业生档案包括:第二条(一)1、2和(二)1-8项,档案袋需加盖各教学系部公章。

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大专学生档案包括第二条(一)1、2和(二)2、4-8项。

第三条档案的发放

(一)中专学生毕业时学生档案由各教学系部按照打印名册顺序打捆交由招生就业处通过邮政EMS专用通道寄送,寄送地址以“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一致。

(二)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大专学生档案由各教学系(部)转入大专相应教学系及班级,装入学生个人档案袋后交学生工作部(处)保管。

第四条离校学生的档案管理

1、转学的学生凭转学手续到各教学系部领取本人档案。

2、退学、开除学籍等未毕业的学生档案由各教学系部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五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六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