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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职业技术学院中职(中专)学生日常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秩序,更好地依法治校,从严治校,根据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中职(中专)学生日常管理作如下暂行规定,望全体学生共同遵守。

第一条凡我院全日制在校中专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院纪律和对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作息制度。学生执行每周五天学习制,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学生在校学习和参加各项活动的时间,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学生周末假日,学生可自行安排学习和生活,或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参加有关课外活动。所有学生必须在每周星期日晚7时参加班会,并做好下周学习准备。学生必须遵守学校门卫、学生公寓(宿舍)、教室、图书馆、计算机房等作息管理和纪律规定。

第三条周日晚班会制度。每周星期日晚上,各班主任清点各班学生人数,召开班会总结上周情况,部署下周工作,次日上午11点前将班级未到学生人数及原因上报各教学系部,各教学系部汇总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第四条学生晚自习制度。我院在校学生必须在校园内指定的地点上晚自习(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房等)或开展活动,晚自习由各教学系部学生会纪检部组织例行考勤,院学生会纪检部抽查。

第五条升旗制度。学院每周星期一早上7:45分组织学生举行升旗仪式。学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在划定的区域整队参加。

第六条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制度。每周四下午为学生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固定时间,全院学生必须按院团委的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指导团支部开展工作。

第七条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因事(直系亲属重病、死亡或其他特殊情况)、因病(凭学校医务室或医院证明)、因公(凭派遣人签字)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和其它活动,应以书面形式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由班主任签注意见后,各教学系部领导审批;五天以上十天以内(含十天)者,逐级签注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十天以上者,逐级签注意见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二)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满,应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三)除急病、伤残、紧急事故外,不得托人代假。

(四)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校,必须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

(五)学生在学期内节假日期间,离校实行外出备案制度。离校前需将前往地点、同行人员、何时返校、安全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所在系备案,并按作息制度要求按时返回。

第八条寒暑假管理制度。寒暑假是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假期,学生应离校返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第九条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按《达州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应条款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